星期六, 6月 01, 2013

興趣

前幾篇有談過「興趣」這回事。看外國電影,不停地聽到「每個人都需要有興趣」(Everyone needs to have a hobby) 這句說話。他們的「興趣」,不只是看看電影,行一下山,打球跑步之類的,而是要在正式工作以外,建立「第二職業」(second career)似的,把那個興趣做到最好。

舉例說,有個朋友愛打柔道,他可以練到代表港隊出賽,而他當時的正職是一名記者;有個朋友愛動漫畫,他可以如數家珍地說出某動漫的劇情,而他的正職是一名編輯。他們的興趣都跟正職無關,但他們能從興趣中尋回存在感,不至於在營役的工作中迷失自我。

「興趣」不同「消遣」。兩者也許有共通點,例如都是在有閒暇時才做的,例如都能夠讓你放鬆一下,例如大部份都是你喜愛做的才去做,等等。不過,消遺是為了消磨時間,興趣則有著目標,要把事情做好,要是沒有這種態度,那還是把他當成消遣比較好,至於沒有那麼多的期望。

興趣一定要是正面的嗎?我想,其實不必,只是不是奸淫擄掠,會傷害別人的,其實都可以。一樣米養百樣人,每人有獨特的興趣,其實很正常。不過話雖如此,大家還是會覺得如果你的興趣是製作陶瓷、繪畫寫生、吹奏樂器等等,你會是一個有氣質的人;但如果你跟人家說你的興趣是鑽研賭術、星相命理、男女之事等等,就一定會有人出來說你不可以這樣做,說是旁門左道。

幸好現時科技進步,網絡世界可以容納各種不同的人,君不見各大討論區上也有不同的版塊嗎?總會找到心頭好,總會找到同路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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