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3月 29, 2013

錯過


有人說過,妻不如妾、妾不如偷、偷不如偷不到。當中所要說的意思,就是你錯過了的,要比你得到了的,更加使你朝思暮想。

錯過了的電梯,永遠是最快到達的;錯過了的大減價,永遠是最便宜的;錯過了的機會,永遠是最好的;錯過了的戀人,永遠是最吸引的。當然,這是墨非定律的一個延伸。

又或者在事情的另一端,有人會採用「葡萄心態」,電梯會發生故障、大減價買回來的都是次貨、機會得來的是一場空、那所謂的戀人其實是爛桃花。

中文好特別,說這件事為「錯過」,彷彿就是要說這些都已經過去了的事都是錯的,而既然是錯的,那麼為何還要繼續苦苦追求?我們不是應該尋找對的事,遇上對的人嗎?明知是錯的,還是繼續把頭栽進去,知錯而不能改,是謂不善也。

但,為甚麼我們會錯過?是我們故意錯過,還是根本註定你要錯過?要是我們故意的,那我們根本是有意識地下那一個決定,然而最後卻說我們是錯了,那種錯是指我們當時下的那個決定是錯的嗎?要是如此,我們是否應該把錯誤更正過來?要是註定要你錯過的,無論我們多努力,結果都是得不到,那麼為何能說我是錯?

幾年前有套戲名,叫做「錯過又如何」,改得真好。一句包含幾個意思,你可以說是錯過了,那又如何?又或者事情做錯了,之後又會如何?中文好特別,到底是對或錯,誰又可以說得準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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