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, 10月 11, 2014

關於跑步,我想說的是...


誠然我是絕對談不上是一個跑步運動員,相比起我好些朋友們,我大概是剛學爬行的嬰兒吧。他們可以每個周末都會跑到山上,最低消費30公里,沒有大半天出去走走,滿身就會像有蟲子咬一般的不自在。而我呢,跑步只是為了要減減肥,也讓自己精神一點,不至於常常感到精神委靡,於是就開始了跑步。

 
已經有不少的科學實證,說明跑步和做運動會使人感到快樂,原因就是每當做完運動,腦子就會分泌出安多芬,使自己有快樂的感覺。有一次早上和一班新相識、朋友的朋友一起參加五公里的比賽,看到他們都是有說有笑的,融洽得很,大概就是運動的魔力,讓大家都愉快起來,不會有人抱怨場地多蚊,地點偏遠,天氣酷熱,人多擠迫等等,每個人都是談著該如何去跑,到底要怎麼創出個人最佳時間。

 
聽說過跑步其實是最不具成本效益的運動之一,試想想,你跑了半個小時,汗流浹背,累得快要死了,都只不過是消耗了大約二、三百個卡路里,還不及一罐紅罐原味可樂的份量,這種減肥的方法真的是很沒有效率。而且,跑步的跑姿不對的話,很容易會受傷,一傷就連日常走路都會覺得痛。雖然跑步是最不需要裝備的運動之一,但至少也需要一對讓自己跑得舒服的運動鞋,要不雙腳可會是難受得要死。

 
那麼,到底跑步的吸引之處是甚麼?好友M說得很中:「跑步的滿足,來自每次辛苦得想放棄時,回頭卻發現自己原來跑了很遠的路。」跑步這玩意,說穿了,不也就只是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之前,然後不停重複罷了。簡單的動作,但重覆的步調,讓人感到沒趣。但每當偶而回望,才驚覺自己原來已經走得很遠。一些以往你覺得很遙遠的道路,一旦跑上來,也就覺得不是甚麼一回事了。

 
隔天跑步的生活,希望自己可以繼續堅持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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