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, 12月 13, 2008

新聞中的所謂「民意」

民意,Public Opinion,在新聞當中,其實出現的次數不多。

如果你找一天細意的看電視新聞,從第一宗新聞看到最後的一宗,你可能會發現,民意在這些新聞的位置,其實不多。民意在電視新聞中的表達,大可分為以下幾種方式出現:街訪(行內稱為Vox Pop,全名為Vox Populi,簡稱為扑咪),民恴調查(通常以「有調查發現,有X成人...」的形式出現),示威遊行(這是民主社會下民意表達的一種途徑),以及被各新聞人物以「民意」之名作出的意見等等。其他的時候,當一個普通市民在新聞時段出現時,大多有著特別的身份,或是「受影響乘客」,或是「意外目擊者」,或是「有家長認為」,等等等等。

就算以普通街訪的形式出現,民意所表達的,大部份以作為顧客的感受(Feeling of a customer),而不是作為社會公民的感受(Feeling of a citizen)。Justin Lewis的Citizen or consumers?一書,以加油價作為例子,說大眾的意見會說反對加油價,因為他們本身是用家,當然不希望油價增加。但,從來就沒有人會以一個社會公民的角度出發,為著整個社會的利益著想,說增加油價可以減低司機駕駛的意欲,從而令空氣更清新,亦可刺激替代能源的研究,解決日益嚴重的石油危機。

新聞報道之中加入民意元素,可以增加「人味」,讓讀者感覺更貼近;可以增加報道的「民意基礎」,從而增加報道的力量;可以以民眾之口,宣示傳媒機構的立場和看法。於是有人會質疑(對,我這裡也用了新聞慣用的手法,就是只說是「有人」,而從來不說這人是誰),傳媒作為表達民意的這個角色,到底或是否存在。但至少,民主社會中有傳媒的存在,比起專制而統一口徑的官方媒體,還是來得可貴。一個健康的民主體制,還是需要有不同的聲音,而不同的聲音,就體現在不同的媒體取態,以及百花齊放的媒體報道之中。

要是純粹從表達民意這個議題上討論,網上博客以及論壇的出現,可以說是提供了另一個讓民意得以公開的渠道。不過,可信性、真實性、即時性等等的問題,又會令各方面不太願意採納這些網上的意見。新媒體是否能夠帶來新政治,還有待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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